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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九十一章:鬼市(2/6)

气的当有别的角儿。

    恺撒徒步进了横街,今天深夜的横街上意外的人影攒动,那些黑影藏在夜色中,借着街边店铺前的红柱屋檐掩护,三两凑一块低声说着什么话。

    恺撒无视了那些已经歇业的古色古香的店铺,一路走到了一个幽深小巷的入口,转头确认了一下小巷正对的店铺的名字,然后走顺着小道走了进去。

    沿着胡同往内走,从原本只容一人的狭窄渐渐变得宽阔了起来,可以容纳四五个人并肩,再前面又变得拥挤了——并非道路本身宽度的拥挤,而是兀然出现的人群嘈杂,在不宽的巷子里几几成群扎堆在路边或站或蹲,数不清的手电筒的光线就像激光一样在巷道里来回扫着,那些刻意压低的窃窃私语多起来了,就形成了一种低沉并不喧闹的嘈杂。

    一般在夜里进行的交易叫“夜市”,张灯结彩,小吃零食香气飘飘,可当“夜市”都收摊后,到三更凌晨时,不言不语的卖货者们来到狭窄偏僻的小道里摆起的摊连摊,就成了极少人知道且会去光顾的“鬼市”。

    在这里的人,三更天出摊,不言不语,卖货全看缘分,定价全看买家腰包,卖家不问货物去处,买家不问商品来路。没有市场监管,没有城管,只有约定成俗的最原始的买卖。

    在这里地毯上的东西永远都是稀奇古怪的,黑灯瞎火中卖家和买家打着手电筒淘心仪的肥羊和大漏,歪门邪道和江湖险恶是这里的常态,富贵家子弟偷来贱卖的宝贝,土里倒腾出来的鲜货,偷抢拐骗来的脏物,别想着在这里买东西能开发票,能证明你手里东西是真货的只有卖家军大衣里揣着的土质手枪。

    “您嘞,要瓷儿么?买些回去做纪念品,宋的,元的,明的,清的都有。”一个披着灰外套的男人很自然地就凑到了恺撒边上,神神秘秘地低着头压低声音搭腔。

    恺撒这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就算走在没灯的黑漆漆的巷子里也格外惹眼,对于不少鬼市里的人来说,这家伙就是今晚最大的肥羊,谁都爱肥羊,尤其是外国品种的,这代表油水更足,毕竟这年头从外汇汇率来看,的确外国的青草更养人一些。

    “多少钱?”恺撒没有因为有人搭腔就停下脚步,边问边按着自己的步调往鬼市深处走,这条巷子比外面看起来还要深许多,按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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